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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没有在一起

发表时间:2024-02-02  热度:

  一

  当绿茵场上的“追风少年”欧文名声大噪之时,那个比欧文还要出名的贝克汉姆正在用锋利的“圆月弯刀”一次又一次地划破对手的防线。

  2000年,当阳光的欧文和帅气的贝克汉姆组成的绿茵双子星座,还在为三狮军团披荆斩棘四处征战的时候,也是我认识白柔的时候。

  白柔和她的名字一样,长得白净温柔,算不得倾国倾城的美女,却又避不掉漂亮二字。

  白柔是我见过最单纯的姑娘,长得很清秀,性格不矫不噪,一看就觉得有修养。

  认识她的时候,我十六岁。

  十六岁,对于任何人来说,除却了繁琐得学业和无聊的考试,都是十分美好的时光。对于我来说也一样。

  十六岁那年,我有着和今天一样梦想,那就是写作,庆幸的是,我还能够将这个梦想坚持到今天。那时的我我还有一个爱好,那就是踢球。

  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,写作不过是写情书忽悠姑娘,但是姑娘又不全都是傻子,所以忽悠还是要水平的,于是我就经常练笔,让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,去忽悠更多单纯的女孩。

  在高中第一个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,我们全寝室的兄弟集体破产,眼看着就要到揭不开锅的地步了。其实锅早就揭不开了,我们打开的都是泡面盒子。

  当我们几个人,一起分享完最后一袋泡面时,只能厚着脸皮去借钱或者蹭饭。

  运气好的家伙借到了几张救命的票子,人缘好的蹭到了几顿饭。像我这种运气不好,人缘也不好的只能自己养活自己了。

  当然,不能靠搬砖去赚钱糊口,工作很简单,就是帮人写作文。我写的作文,虽然不敢保证篇篇优秀,但是每一篇都及格还是可以肯定的。

  不愿意写作文的家伙一大堆,从一班排到五班,这丰富的市场资源让我赚了个盆满钵满。

  更有甚者,连情书都让我代劳了,不得不承认,按照我的写情书水平,如果我有一张帅气的脸,那得有多少姑娘追我呀!

  可惜的是我只具备了前者,后者让我望尘莫及。

  这样一来,我就成了班里情书写得最多,却还单着的人。

  班里收到情书最多的人就数白柔了,光是别人让我代写给她的就有五篇。

  后来白柔发现了端倪,因为我写的东西调调都一样,念着顺口,换了内容和格式,可是主旋律永远都不会变换,让人很容易就猜想到这是属于一个人的风格。

  她对我说:“写得不错,挺有诗意的。”然后就没有了。那是她第一次主动找我说话,我有点小兴奋,可能是她说话时温柔的语气,让我对她增加了不少好感。

  虽然写作这玩意没让我忽悠到小姑娘,但是也救了我一命,让我不至于在那段缺粮少水的日子饿死。

  在这个社会,如果一个学生不好好学习,去干一些不能提高成绩的事,那就是不务正业。我就是一个被认定为不务正业的人。虽然高考语文里面有作文,但是情书这一项不能算。所以,我还是成为了别人眼中不误正业的一份子。

 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想,但可以肯定的是,我的那个同桌绝对是这样想的。

  我的同桌叫炸弹,因为她说起损我的话是相当雷人,像是炸弹爆炸一样,每次开口都把我炸的一丝血不剩。当我依靠着自己顽强的生命力,满血归来的时候,炸弹同学的导火索总是对着我,让我不敢有一点怒气,生怕再次引爆她。当然,这个外号只有我知道。

  谈起徐志摩,炸弹同学很有见解地对边上人说:

  “怪不得那个徐志摩没有女朋友,只是会写点东西没有钱谁看得上他,就像某些人一样。”

  她一边故意把脸侧过去,不想让我看见她在说什么,一边又故意提高音量极力地想让我听见。我不得不感慨,女孩子真是让人搞不懂,而那个“某些人”就指得是我。

  我没有丝毫犹豫地选择了把她当成白痴。顺便还提醒了她一句:

  “徐志摩有过两个老婆,而且还都是才女加美女,不过他有没有女朋友我就不知道了,我估计是有的,而且还不止一个,这就你要去问他本人了。”

  炸弹除了经常嘲讽我写作之外,还经常嘲笑我的长相。

  不过我发誓,我就是肤色有些深,其它的地方绝对是,上对得起造物主,下对得起父母,夜里出门也绝对不会吓到人。就算有人觉得我不怎么顺眼,都被我黑得屏蔽掉了。而且像我这么黑的人,绝对不会长得肤浅,所以我的长相绝对是不会危害社会的。

  可一到炸弹的口中就完全变了味,就像好端端的一盘菜,端上来的时候香喷喷的,直诱人,可是给人家咀嚼过又吐了出来后,看着就嫌恶心。

  我的个人形象从炸弹的嘴里说出来后,就变得臭名昭著。

  炸弹和我一样都是成绩渣的学生,也怪不得我们俩坐在一起。因为我们俩在同一个阶层,成绩渣得有得一拼,她一嘲笑我的成绩就等于嘲笑她自己,所以出门前没有照镜子的炸弹,自信满满地改用人身攻击来轰炸我。

  有一天,白柔突然对我说:“我觉得你是个很有追求的人,很阳光很开朗!”

  我追问她:“真的么?”

  “是的。”

  再问,她不说话了。那是她第二次主动找我说话。

  我的追求就是为自己混一个作家的称号。因为和写东西相关的正业,就数作家这个职业最排得上档次了,可是光写情书是写不成作家的,所以学习写小说散文便成为了我的必修课。

  炸弹经常把我用来练笔的笔记本在班里四处传阅,以求更多和她志同道合的人来嘲讽我,也就是那时白柔知道了我除了会写情书外,还会写别的东西。

  用老师的话来说,我是个没有写作天赋的孩子,当作家,完全是痴人说梦。这一点让我听着十分难受,但是我还是很赞同。因为在写作这上面我确实没有什么天赋。

  每当作文课练习的作文打上分数发下来的时候,上面的分数我只瞄一眼,然后就快速的塞到桌子底下,怕被人看见。分数倒不是低得特别离谱,只能占个中等的水平,但是和我想从事的职业应得的分数一点都不对等。那么多作文分数比我高的人,都没有自信说自己要去当作家,我这个成绩丝毫不出色的家伙,怎么好意思在他们面前炫弄。

  投稿这种事情对我来说是很平常的,退稿也是很平常的,不过,能够给我退稿的编辑也真是太善良,太闲了,大部分的稿件都是石沉大海摸不着、触不到。

  退稿的时候不敢给别人说,投搞的时候也不敢给别人说,怕人家笑话。

  以为时间长了就会习惯别人的冷嘲热讽,可是天性脸皮薄的我一直都没习惯。

  我和炸弹的恩怨,要从我嫌弃她天天上课无所事事没有追求开始。

  连底层的叫花都有一颗上进心,更不用说我了,可是炸弹没有。我不断地嘲笑她没有追求,希望以此激励她成为一个有追求的姑娘。可是我的好心总被当成驴肝肺,没等我说完,她就开始对我进行人身攻击,我和炸弹的梁子就此结下。

  自那以后,炸弹的自动开火装置就启动了,每当她发现可以损我的机会,她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爆炸。我和她之间只有“怨”没有“恩”。

  二

  天性好动、精力旺盛的我,只能靠下课踢球去消耗自己过盛的精力和体力。可这样一来,我满身的汗味就惹得炸弹同学一脸鄙夷,还时不时地骂我。

  有一次,我的膝盖在凹凸不平的草坪上被擦伤,整片膝盖的皮都被蹭破,血不再是流出来的,而是慢慢地从肉里面渗出来,疼痛感也慢慢地钻进神经里。

  本来以为正面受伤的男生都会让女生崇拜,可是炸弹看到我腿上的伤直接向老师申请换位了,她嫌弃我的程度由此可想而知。

  老师没有立刻调位置,准备等到周末再调动。可是还没等到周末,腿脚不利索的我过马路的时候直接被呼啸而来的汽车撞飞,造成左腿骨折。

  等到我回到学校,拄着拐杖走进教室找我的新位置,已经是第二个学期了。老师为了照顾我的情况,特地把我调到了第一排靠门的位置,方便出入。我边上的坐的是白柔,我和她成为了同桌。

  可能是因为炸弹同学的缘故,我对女生再也没了什么好感,对白柔我也用冰冷冷的态度和她说话。

  白柔倒是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看着我说:“听说你写小说,能给我看看不吗?”

  “不给,我写着玩的。”

  “可是,你小说里的人物为什么都那么忧伤啊!”

  “什么,你偷看过?”我有些紧张,语气有些强硬地问她。虽然炸弹经常将我的笔记本公之于众,但那里面记录的都是些无关痛痒的琐事,我写的小说是单独一个本子的,里面还记录了我所有的碎碎念,关乎于我的隐私。

  白柔觉察到了我的警惕于是她试着转移话题:“我不是偷看的,只是无意之中翻到的,不过你写的小说还真的很不错。”

  “当真?”

  “为什么骗你?”

  第一次没有被人打击自己的小说,我的小情绪顿时就消停下来了,成功地让白柔把话题转移到我写的小说上来了。

  那段时间,腿脚残废的我很不要脸地让白柔帮我做一些琐事,白柔对此丝毫不介意,因为她真的把我当成了残废,经常还没等我开口她就把一切都打理好了。

  日子久了,白柔从我的同桌变成了我的好同桌,经常互帮互助,聊起天来也越来越没有什么忌讳。

  有段时间,有一个隔壁班的男生经常给白柔送东西,我每天都来得很晚所以不知道这事,直到白柔对我讲我才知道,个家伙经常缠着白柔,弄的白柔很郁闷,可是她又没有什么办法。

  念着她在我腿脚不便的日子,不仅没有嫌弃我,还帮助我,包容我,作为好同桌的我当然不能见死不救。第二天我起的特别早赶到学校,坐在位置上等着那个不识相的家伙。

  等到他的时候,白柔还没有来,我对他说:“以后不要纠缠白柔了,她不喜欢你,她讨厌你。”

  “你是谁?要你管。”他看着我不服气地说道。

  “你管我是谁,没听懂我说的话吗?”我一拍桌子跳起来瞪着他说。

  结果,一言不合打了起来。

  办公室里,他站着被训,我因为腿伤坐在椅子上被训。

  本以为我帮白柔解决掉这个让她讨厌的家伙后,她会三跪九叩地感激我,可没想到,我刚回来她就没给我好脸色看。

  后来我才知道,是炸弹同学四处传播我为白柔打架的事,说我喜欢白柔,搞得全班人都知道了。白柔听见别人都这样说很不好意思,因为那都是无中生有的流言,她很郁闷却又没地方解释,只好把气全部撒在我身上。

  “喂,我喜欢你不好么?”我顺水推舟地说道。

  “啊,什么?”她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,含糊不清地吐出这几个字。

  “我说,我喜欢你,你不高兴么?”

  “不行,不准你喜欢我,不然打你。”

  “哈哈,谁会喜欢你。”

  我最想对白柔说的她永远都当做玩笑,也包括“我喜欢你”这句话。

 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最想说的话往往是说在玩笑里的,因为怕尴尬怕被拒绝,然而残酷的是,对方真的以为你是在说玩笑。

  三

  等到我腿上的石膏拆除的时候,白柔问我:“这样就算好了么?”

  “是的,大概好了。”

  “那么,你又可以去踢球了?”

  “当然啦!”

  每次看见我大汗淋漓地踢完球回来,白柔都会给我几张卫生纸让我擦汗。

  “你会喜欢我么?”我问她。

  “才不会呢!”

  “如果我喜欢你呢?”

  “那也不会,你敢喜欢我的话我就打死你!”说着,她举起手装作要打我的样子。

  “骗你的,你还真信啊!谁会喜欢你。”

  “哼,这样最好。”

  年少不懂事故的我就这样信了她说的话,信了她不会喜欢我,我对她说的真心话也全部隐藏在玩笑里,也被她一次又一次地当成了玩笑

  我的位置又被调到了后面,因为我的情况已经不再特殊,老师也没有必要再照顾我。

  从此,白柔和我说话的机会就变得特别少,只有每天在必经之路遇见的时候打个招呼。

 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想过要认真地对白柔说一句:“我喜欢你。”可是每次点开开她的QQ时,我都只是从上到下的翻一遍,始终不曾鼓起勇气下定决心。

  因为我怕尴尬,怕被拒绝,更怕之后的日子连朋友都做不成。

  因为害怕而没有勇敢去爱的勇气,因为害怕我只能将所有想说的话都当成笑话。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喜欢上她的,因为遇见一个对的人本来就不需要什么理由啊!

  暗恋是一杯浓烈的酒,能让人沉醉其中,也能让人完全糊涂找不到方向。

  终于有一次,我翻看她QQ的时候不小心发了条信息过去。

  就在我苦苦思考怎么向她解释时,她回我:“什么事?”

  我急中生智地告诉她:“周末你有空么?我踢比赛,少个送水的。”

  “哼,我又不是送水的。”

  那天她还是来了,穿着白色的连衣裙,长发散开在风中飞扬。那是我见过最美的白柔。从此以后,我有了一个小球迷。我最大的爱号就是踢球,而她最喜欢的就是看我踢球。

  我不断向她灌输我最喜欢的球星“追风少年”是如何厉害,却一直不告诉她欧文的名字。

  她问我:“你喜欢的哪个球星叫什么名字呢?”

  “我只喜欢你。”

  “可我不是球星啊!下次你再开这种无聊的玩笑,我就打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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