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和她是邻居,又是同学,两家相处的也很融洽,八岁,他读一年级,她学前班毕业,两人被各自的父母送到了同一所小学念书,由于从小就在一起玩耍,友谊自然是深的过和其他小朋友的。她坐在他后面的一排,他是他们班的班长,每天的上下学,他们总是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,然后在一起回家。整天的黏在一块儿,为此,班里调皮一点的男生在背后都说他们是小“情侣”。
虽然那时他只有八岁,但打起架来却从不胆袪,当然,每次都是为了她才与人斗武的,记得有一次,在放学回家的路上,她的书包被一个三年级的男生抢了拿去玩,她坐在地上哇哇大哭。面对个头比自己高很多的对手,他没有选择袖手旁观,奋不顾身的去夺她被抢去的书包,个头上的差异,还是让他吃了亏,高个子男生拼命的用拳头击打着他的背部和头部,可他死活就是不放手,坐在一边的她被吓的也不敢哭了,两眼直直的望着这个为自己挺身而出的他,第一次,她第一次被他感动了,最后,她终于拿回了自己的书包,而代价就是他被打的口吐血丝。她说他好傻,他只是嘿嘿一笑。
九岁,他以双满的分数升入了二年级,她却因为两门功课考的都不几格,差一点要被班主任留级,幸好校长网开一面。她才勉强的被安排进了二年级。由于他们的家离海很近,每到星期天,他总是喜欢带着她去海边拣贝壳,捉螃蟹,他很懂得照顾人,不时的提醒着她不要离海水太近,会有危险的。她却不以为然,总是跑到海水可以漫过肩膀的地方玩,害的他每次都紧张的眉头紧皱。
到了小学六年级,他的学习成绩继续保持著名列前茅的状态,她的考试成绩仍然令人担忧,看到她闷闷不乐,他便主动的找到她谈心,其实,不用谈,他也知道她是为了什么而烦恼的,毕业班的他们,若考试成绩没有达到一定的分数,是升不了初中的,而她父母的目标是让她读重点初中,这无疑是令她最头痛的事。他决定帮她补习,用两个月的时间把她的成绩提高上去。六十天过去了,由于把自己的学习时间都用在了给她补习上,果然,她从班级倒数前十名中脱颖而出,而他的成绩却一落千丈,父母责怪他,老师批评他,因为在大家的眼里,他是十拿九稳能考入重点初中的。机会总是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,她顺理成章的拿到了重点初中的通知书。他却辜负了众望,只能在一所不知名的初中就读。
十六岁,不知道他从哪里找了两张电影票,星期五的下午,他约她星期六去看电影,她答应了,但到了星期六的晚上,电影开始前的两个小时他就早早的到了场,怀里还抱着一大袋爆米花,那是她最爱吃的零食。可一直到电影结束后的一个小时,她也没出现,原因是那晚她突然发高烧。第一次,他体会到了等待的滋味。
初三,高考前的几个月,他鼓起十二分的勇气,向她表了白,很顺利,他们成了情侣,是非常让人羡慕和嫉妒的那种,原有的默契,使他们更心有灵犀,两人总是不期而遇在某个地点,因为没有在一个学校,除了星期天的时间,他们是见不着面的,平常就通过短信互诉心声,电话是不能打的,因为他们都怕彼此的同学说闲话,更重要的是她的学校管理制度比较严格,是不允许学生早恋的,所以,很多时侯,他们并不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。
又是一个星期天的上午,她如约而至,而他却早已在公交站牌下等了两个小时,每次约会,他总是会提前几个小时到场。在去公园的公交车上,很巧,只剩下一个坐位,毫无疑问,他站到了下车。人头攒动的公园,他们选择了一块草坪,席地而坐。别动,“我去买份报纸铺在下面,不然会把衣服弄脏的。”他总是这么细心,无微不至。那天,他很紧张,心跳的很快,那天,她很激动,脸很红,那天,他们彼此交换了初吻。
两个月后,她顺利的考入了重点高中。他依然未能和她同校。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着,终于到了高考的时侯,他们都很努力的复习,他答应过她,大学,他要和她考进同一所大学。那段时间,除了吃饭就是看书,因为是住校,不能回家,他们之间几乎也没怎么联系,高考的冲刺阶段,两个月,他们只见过一次面。学习的紧张程度是可想而知的。转眼,到了高考的日子,考场上聚集了数以千计的莘莘学子,大家都是为了一个目标而来的,考一所自己喜欢的大学。他们也不例外。就在考试前的几分钟,可能是因为紧张的缘故,她感到阵阵口渴,他跑去对面买饮料给她,穿过路口时,他只顾低头掏着口袋里的零钱,躲闪不及,被一辆由南向北飞驰而来的摩托车撞出了七米之远,当即深度昏迷,经过医生的极力抢救,没有生命危险,但他却为此错过了高考的时间。在家休养了数月以后,他没有选择复读,而是独自踏上了北上打工的火车,临行前,他们见了面,她说自己已经接到国内某著名大学的领取通知书了,晚几天就去报道。他只说了句,恭喜。便头也不回的上了火车,她边追边喊,我等你,等大学毕业,我就嫁给你。他在也忍不住了,眼泪夺眶而出。她追了好远,直到最后一节车厢消失。他看了好久,直到她的轮廓变的模糊。
大一的暑假,正值她的生日,那天,他从千里之外的城市赶到她所在的大学。为了给她一个惊喜,去之前,他并没有通知她。手里拿着用了将近一个月工资买的MP3就去了她的生日party。那天,她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,漂亮极了,比白雪公主还要美丽。同学们纷纷拿出了自己带来的生日礼物,其中几个男生最为阔绰,礼物竟是,新款手机,笔记本电脑,甚至信用卡。他的心好像被什么深深的刺了一下,看着其他男生个个穿的西装革履。而自己却因为来的匆忙,居然连衣服都没有来得及换,他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,转身朝火车站的方向走去。
路上,她打了电话过来,问他是不是忘记了今天是她的生日,他想说什么,却又欲言又止。对不起,他用一句对不起结束了谈话。回去以后,他趁着双休日的时间又找了份兼职,在一家小餐馆里洗碗,虽然辛苦,但每每想起在她生日party上看到的一幕,在怎么辛苦也是值得的,他发誓,明年她生日时,他的生日礼物一定要是最耀眼的,他不想输给别人,更想给她幸福。
大学的生活是枯燥的,大学生们是多变的,不知道是因为寂寞,还是缺乏物质上的满足,大二那年,她找了个同班同学作男朋友,他很帅,很有钱,也很会讨女孩子欢心。不久,他们便打的火热。时间过的很快,又到了她的生日,有了上次的经验以后,这次,他准备的非常充足。先是买了身高档西服,接着又花了18888买了一颗钻戒作为她的生日礼物。那可是他用了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才攒够的钱买的。同样是她的生日party,不一样的是,他没有像上次一样的望而却步,而是直接在其他同学还没有来之前就赶到了现场。他想让他们都知道,她有着一个令她们羡慕的男朋友。在一阵音乐声中,她穿着一件低深蓝色的胸晚礼服现了身。顿时,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。就在这时,一个男生走到她面前,将一把奥迪车上面的钥匙放在了她手里,并说了句ILOVEYOU。他被眼前的一切吓住了,怎么,怎么会......手中的钻戒砰的一声掉在了地面上。钻戒上的宝石被摔的四分五裂,与其说的宝石,还不如说是他的心。全然不顾自己的形象,他哭着跑了出去。她追了过去,没有任何的理由,她选择了分手,或许,在学历上的差距和残酷的现实面前,他们真的不适合。
与她分手后的半个月,他没有上班,整天以酒为伴,时哭时笑,大家都说他疯了,可他们又有谁能够体会到他内心的感受?堕落的日子在一次偷偷的看过她过的很幸福以后,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。他开始了新的生活,只是,没有人在看到他笑过。
一次自习课上,她突然感到头晕目眩,瞬间昏倒了过去。经过反复的检查,医生无奈的宣布了结果,白血病,而且是晚期,在场的所有人对这样一个结果都难以置信,平常连感冒都没有过的她,怎么就患上了白血病呢?相反,她却显的很平静,似乎并不畏惧。把其他人打发走以后,她一个人静静地躺在病床上,像是在思考事情,两眼眨都不眨一下。
其实,早在一年前她在大学里过的第一个生日的前几天。因为时常感到头晕,她悄悄的去医院做了检查,当听到医生说她可能得了白血病时,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于是,她跑了数十家医院,做了很多次检查,最后确诊的结果依然是她不愿意看到的。医生说,她患的是极为少见的白血病,是不能进行骨髓移植的,只能靠吃一些药物来维持生命。她快崩溃了,拿起手中的电话就要拨通他的号码,但最后关头,她还是选择了一个人承受,因为她知道,他是深爱她的,他们说好的,等她大学毕业以后就结婚,可现在,让他怎么接受这样一个事实?
上天总是喜欢和有情人开玩笑,在医院住了两天以后,她还是遗憾的离开了这个世界,离开了舍不得的他,她走的很匆忙,甚至连见他最后一面的时间都没有,或者是,她并不想让他知道这一切。
三年后,她的墓前,两个男人不期而遇,其中一个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封已经发黄了的信,交给了他,刚读到第一句,他就已经哭的泣不成声了。
亲爱的,当你看到这封信时,应该是我离世三年以后的日子,我说如果三年后,你还记得我,就让他把信交给你,那样,我在天堂也会感到欣慰的。四年前,我发现了自己患白血病的事实,当时我是多么希望你能陪我走完剩下的日子,但我不能那么自私,不能因为我的离开,而让你痛苦一辈子,从那时开始,我就有了自己的计划,那个男生,并不是我的男朋友,他只是我的一个普通同学,如果突然要和你分手,你是肯定不会相信,也会追问到底原因的,所以我就故意的和他扮成情侣的样子,只有这样你才会分手,我知道,你不是无理取闹的人,你说过,你爱我,只要我幸福,什么你都愿意去做,即便是放开我。你做到了。可亲爱的,我是多么想你纠缠着我,听你说你不能没有我。那样,我会不忍心的,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把一切的事实都告诉你,可你始终没有,或许,这就是命吧。当时我甚至怀疑,你是不是不爱我了?如果这封信,真的在三年后,被你看到,就证明了,这辈子我没有爱错人。之所以会在三年以后让他把信交给你,因为我相信,一千多个日日夜夜,你会把我忘掉的。残留在你心中的,恐怕也就
只有朋友之间的友谊了吧,现在的你应该很幸福,而我对你,可能已经微不足道了,谢谢你今天还能来看我。写这些,没有其他的意思,只是想让你明白,我不是你想象中视物钱如命的人,即便你没有读过书,我也是爱你的,我爱你,不是因为你是什么人,你有多少的金钱,多高的权力,我爱你,只是爱你,和超出爱情以外的东西没有任何的关联。知道么,如果不是突如其来的疾病,我会爱你一辈子的,原谅我曾经的无情,祝你幸福。
东东点评:至死不渝的爱情是不需要通过时间去验证的,地久天长的感情是每对相爱的人都无比向往的。放弃对方,并不一定能成全的了彼此的幸福,你的左手,加她,他的右手,就是幸福,放弃一个人是痛苦的,但更令人伤心的却是因为一时的放手,就错过了一辈子的幸福。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,自作聪明,他以为她离开他就是寻找到了自己的幸福,她以为时间是可以让他忘记自己的,他们都错了,真爱是不会被时间带走,掩埋的。相信,我们的爱情,和时间无关,即便千年过后,我们都已烟消云散,但留在彼此之间的感情却是可以万年不灭的。
PS:sha,请相信我,相信我是爱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