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惕慈善暴力
(广东考生)
俄国作家高尔基在信中曾给儿子告诫:“施比受更快乐”。中华民族的美德中也有让我们施恩于他人的,但现实生活中却出现不顾及受予者尊严的给予行为,是谓之“慈善暴力”。慈善暴力扭曲了与人为善的本质,是万万不可取的。
我认为,有方法、有限度地施予才最有利于被施予者,也最为他们接受。
对接受者而言,有方法、有限度地施予不至于伤害他们的品格,践踏他们的自尊。尽管贫穷,但在伦理上,贫穷者和施予者的人格地位是平等的,任何形式的施予都不应该打破这一平衡,否则就会演变成慈善暴力,践踏他人的尊严。
中国古代有“不食嗟来之食”的说法,来表明受施者尊严的重要。曾在报刊上读过这样一个故事,也在强调同一问题。一位盲人乞讨者在别人往他的碗里扔钱时只是点头致意,而在一位女士弯腰施舍的时候会起身鞠躬。乞讨者说,“每次路过的人给钱的时候碗里都会“哐当”一声,只有这位女士给钱时是轻微的“叮当”声,这让我感觉到我有尊严,我还是一个人。”
这个故事对于施予者有启迪作用。施予应该是有方法、有限度的施予,是带有爱心和帮助地施予,而不仅仅是施舍;合适的施舍甚至可以考虑让受施者付出一点“代价”,以便他们在接受时有“心安理得”之感。在这一点上,美国修建胡佛大坝的例子可供借鉴。1933年经济大萧条时期,美国失业率高居不下,数十万人面临无饭可吃的困境,时任总统的罗斯福提出“以工代赈”的政策,召集众多失业者进行胡佛水坝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建设,并施以高工资的福利,最终使千万失业者受益,美国也安然度过经济危机,适当地给予带来的积极效应,由此可见一斑。
反观当今中国,暴力慈善的例子比比皆是。且不说陈光标亲赴日本当街派钱的恶劣行为,光是官员们扶贫派送慰问金时,让穷困百姓生活全面曝光,以至于受施者感觉颜面无存的做法就足以让人诟病了,就连中国低保制度在审查上也有侵犯贫困家庭隐私之嫌,它的审查可以延伸到好几代人的生活背景,这样的慈善怎会让人心安!
现代的中国正在建设共同富裕、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,我们也应该学习以人为本的“与人为善”。或许我们在给乞讨者钱时微微弯下腰,在给穷人一碗粥时亲切招呼,双手捧上,或许我们的慈善制度不再是一对一的直接捐助,而是不披露对方贫困的隐形捐助或者团体资助,这样,从中彰显出来的人性光辉,将如春风拂面,给受助者平等阳光。
愿爱心与施舍远离慈善暴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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