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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还乡》雷达

发表时间:2024-02-02  热度:

  还乡

  雷达

  一九九零年三月末的一天,我在西安,本该向东赶回北京的,却鬼使神差地冒出一个念头:往西,回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看看。这念头来得突兀,又执拗得不可抗拒,连一分钟也等不得了,我像急于找回什么东西似的,当晚跳上西去的火车。

  过路车拥挤。去贵川甚至远如两湖一带的劳工、在蔡家坡、宝鸡等站一股一股住上拥,他们要到西部去发财。等我意识到,该赶快上趟厕所时,一切都来不及了:我被如潮的人流挤压并固置到一个角落,膝下、头顶、后背全是四肢的网络;人味儿、烟味儿、汗酸味儿塞满车厢,好像划一根火柴就可以引爆。我只好收腹吸气,竭力把自己想象成一片山楂片,或是一条瘦鱼,独自在灯影里民怔。

  此时,不争气的尿憋得我额头发麻,只有靠大力提气稳住,环顾车厢,除非我能帖着人头飞翔,否则断难接近厕所;而且即使接近了,厕所门口犹如蜂窝,站满了人,我怀疑那是一扇永远也敲不开的门。

  暗想:多年来,我出差不是卧铺,就是飞机,来去潇洒得很;目的地又都是省会一级的大城市,有接有送,何曾受过这等洋罪。幸亏我是男人,万不得已有个塑料袋也能应付,要是年轻女性呢,我不敢想下去了。人生总难免不遇到某种最尴尬,最狼狈,最无可奈何的境况,这是否就是一种?比它更复杂,更深隐的还有多少种?而我又体验过多少呢?

  看着身边一张张疲惫的、汗津津的面孔,看着因过多的忍耐变得神情有些呆滞的男女,我忽然有种跌落到真实生存中的感觉。我平时对人生的了解,太片面,太虚浮了,生活的圈子愈缩愈小,感性的体验愈来愈单调,虽然也大发感慨,也大谈社会,实际多是书本知识和原先经验的重复。我们虽然明白,如今是个既有高楼大厦,地铁飞机,卫星导弹,卡拉OK,又有陋室茅舍,荒山鸟道,人满为患,四脖子汗流的时代,但你必须亲身流流汗,才能真知。席勒说过:“人生反被人生遮掩住了”,可谓警语。“城市化”割裂了我们的感觉,我们不再与生命之源保持和谐了。也许我的挤车回乡,含有寻觅更真实的人生的潜在动因吧。

  还好,我没被憋死,下半夜车到天水时,我有种欣欣然的解放感,甚至有点感恩戴德,似乎只要准许我下车,什么行李呀,辎重呀,金银财宝呀,全可以抛掉。人呵,有时有无尽的奢望,有时一点给予即倍觉幸福;到了外物负载得过于学生时,生命往往会跑出来示以颜色。谁能说,享用山珍海味的快感就一定超过了淋漓尽致地撒一泡尿,睡席梦思床的舒服就一定胜过热炕上打鼾呢?

  我的故乡藏在莽荡群山的夹缝里,渭河拐弯的地方。从县城去那里,一般转乘火车;若能弄到汽车,有一土路可达,约六十里许。

  我在县城先长到我的亲房侄子天宝,小名狗娃子,我隐约觉得他似乎就是我要找寻的人中的一个。论辈份他是侄子,其实年龄比我大,是县里一个部门的头头。他的长相与某些伟人颇相像,长方大脸,厚实魁梧的身坯,炯炯有神的大眼睛,浓密的大背式传统发型,倘用器宇轩昂四字,足以当之。记得小时候,他是什么裂性牲口也敢降服的,拳头扫平全村的顽童,我们对他既亲近又害怕。土改那阵,他顶多十二三岁吧,每到天黑总提一柄明晃晃的大刀,到河边护村队跟大人一起守夜,烤洋芋吃。那时的雾好像也特别大,雾幔从凤凰山拉下来,把渭河滩、磨房、高梁地严严盖住,他在雾中飘忽前行,他的刀一明一灭,我尾随他去过几回。正月十五闹社火,皮影戏开场前,他头扎白羊肚毛巾,在人圈里舞红缨枪,风车似地旋动,英武非凡。在孩子群里,他就是主见和勇敢的象征。他很早就是县里四个兜的干部。我读大学时放假回乡,总去看他。他一面弹着烟灰,一面讲“又红又专”的道理,我频频点头。现在他说起话来还是果断得很,大巴掌一挥,气势很大,依稀可辨少年时代的风采。

  我们一见面他就说,二十多年了,你回老家看看吧,就坐我的吉普,我陪你去,当天来回。我除了感谢,还暗中艳羡地方干部的权威。其实,一到县城亲友们就争相告诉我,天宝有保加利亚吉普。乖乖,不简单哪!

  保加利亚吉普开过来了,并非想象的那么神气。车门总也关不严,司机老罗总用脚踢它;沙发座里像藏有硬物,直扎屁股,猛一颠叫你浑身出凉汗;里程表已坏,是个黑洞洞,像老人没牙的嘴。更有趣的,走着走着,老罗就停车,跑到前面,掀起前盖,用手又拉又揪又拍某个部件,我就莫名其妙地想起一句唐诗:“轻拢慢捻抹复挑”来。轲天宝依然有不易察觉的自负。

  车爬到凤凰山顶时,落起小雨,游丝一般,路面仅被打湿,泛着白光。天宝忽然紧急挥手,老罗遵命刹车。只见天宝挪身下车,稳健谨慎地、以伟人般的步伐边走边审视每一寸路面,老罗则像堂吉诃德的随从桑丘,亦步亦趋,像低头找什么东西。

  我大惑不解:这点小雨算什么呢?干嘛要停车?出于好奇,我也跟上来,也弓腰审视每一寸地面,但看不出有啥奥妙。结果,天宝用庄重的口吻说:“这样的路,这样的天气,非出事不可!”老罗不知是受了启发,不是惯于从命,立刻点头道:“不行哎,这路怕走不成了。”我感到大怪了,想分辨,但一看他俩脸色的严重,竟张不开口;我想笑,脸上的肌肉却僵住了。

  怎么劝说天宝也没有用,越说,他越固执,摇摆大手,用固执来掩饰恐惧。他把前景描绘得可怕无比,好像开下去必死无疑。我这才注意到,他那原先炯炯的眸子闪动着怯懦的光,倔巴得像个老农,我甚至生出一丝怜悯了。听说,这些年他辗转过好多单位,有时愉快有时很不愉快。有一年他来北京,说是来“看病”,其实无病可看,每天访游名胜,细问才知道他正在闹情绪。还听说,他曾在某处经历过一次车祸,别人都栽到崖下,他一个前滚翻出来了,仅擦破头皮。莫非人生的暴风雨,人事关系的烦恼,抑或昔日的噩梦,把他吓出了毛病?

  救驾的人终于来了,一辆卡车昂首嘶鸣,飞驰而来,在天宝身边停了几秒。里面的人说句什么,就大大咧咧开了下去。原来,车内是位副县长,要给老家送点煤和粮食。我颇有深意地瞟了一眼天宝,他倒无需转思想弯子,只吩咐老罗开车继续前行。

  细雨中的路面不起尘埃,清风徐来,草木轻摇,天宝来了兴致,扭头说,这天气坐车最舒服了,我报以颔首微笑。其实,他也许永远不会想到,此刻我心中涌起的是一种莫名的失望情绪。我当然知道,世间原本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,可人又是一种没有永恒的念想就活不下去的动物,于是在心灵深处贮藏许多美的回忆的吧。你经历的生命的辉煌,你品味过的诗意的瞬间,你热恋或倾慕过的女子,甚至一种吃食、一个物件,在世俗生活的潮流中都会变色变味。美,最怕第二次光顾。那么,是否最好不轻易“启封”?不要重新碰“她”?这岂不又有违人类追求美的天性了吗?#p#分页标题#e#

  哦,故乡在雨后的雾岗中出现了,她静静地斜倚在河谷里,似在等待我的到来。渭河如弓弦划出一道弧线,好似我臂弯上鼓突的血管。

  可是,我的渡船呢,我的因独轮车滚过而呻吟着的草桥呢,我的蓝蒙蒙的布满松柏的坟院呢?我的波光闪闪的水渠呢,我的高低错落的永远哼唱着的磨房呢,还有我的鳞次栉比的乌黑瓦屋顶上软软的、悠闲的炊烟呢,怎么全都找不见了。是我的眼睛迷蒙了吗?我只看见一座曾在电影里见过的钢铁吊桥悬浮于渭河上,又看见昔日低矮的瓦屋群里,像突起的蘑菇似的,伫立着不少两层小楼,让人想起京沪线上的江南农村。不过,待我抬头看见四嘴山上蹲伏的家庙时,才实实在在觉得到家了。家庙油漆一新,灼灼照人,是这里最雄伟的建筑。两年前,老家来信募捐,说要翻修家庙,还说我名列乡贤第二,曾让我哭笑不得,现在“乡贤第二”终于回来了。

  汽车下到谷底,沿着渭河跑起来。路边是刚放学的娃娃与赶集的村民。奇怪他们管自走路,对汽车和车中的“乡贤”并无兴趣,不复多年前对汽车的好奇。记得有年我从城里来,一个跑在场院用链枷打麦的小脚老婆婆问我:“都说汽车汽车的,到底是驴拉哩还是人掀(推)哩?”我说,“驴也不拉人也不掀,它自己跑哩。”老婆婆惊诧道,“噢,这么说它是个活的?那它吃啥哩?”我说“吃汽油哩。”老婆婆于是拉长声啧叹了许久。唉,我的故乡曾经是多么贫穷和蒙昧啊。而现在,还有谁稀罕汽车呢。

  我低头下望,看见河里拥后簇的浪花在急急赶路,它们像不断伸出的手爪,似要揪扯住我,仰面诉说沉埋河底的往事和无尽的悲欢。我有些悚然了。还是一个突遇的场面,我把拉回到现实来:车进村口时,我瞥见卖凉粉的小滩,那个左手平托一块粉右手用刀快切的老妇,不正是五娘?我差点大喊起来。不料,天宝却淡淡地说:“什么五娘?她要活着,还不快一百岁了?那是她女儿淑贤。”我惊异地回望叫淑贤的女人,那面相,皱纹,装束,真是酷似五娘,且含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神秘和苍凉。这一瞬间,我感到了时间的古老,又体味着岁月的无情。

  天宝和他的车到别处去了,我独自沿着泥泞、熟悉而又陌生的村路走下去。路上不时遇到一些我好像认识,又不认识的男女。乡人老实,不敢贸然向生人,特别是干部模样的生人打招呼,或者他们也在回忆,于是双方鹄立着,相顾无言。我此时忽然觉得,人一到这里,连走路的速度都放慢了,昨日的拥挤、浮嚣、嘈杂全都远遁,周遭的宁静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。隐隐有渭河的涛声传来,偶然有唧喳的春雀儿掠过,让人想到,城里人按钟表的节奏旋动,这里可是依自然的节奏生活,你本身就是自然的一分子,你与蜿蜒的路,高阔的天,含烟的树融为一体了。

  我终于跨进了门楣上写着“耕读第”三个大家的家门,字迹的斑驳显示着它的古老。陇东南一带,即使赤贫的农家也不忘在门上漆这三个字,表示对农耕,读书,孝悌的敬重。这个门我不知进出多少回了,此时跨入,顿感生疏;异母兄嫂,侄儿女辈蓦然相见,大有“相对如梦寐”之感。然而,正像很多文章里写过的,欢乐的气氛很快把我包裹。亲房本家一些上年纪的人,也朗声呼喝着我的小名,跺着泥鞋来了。我被推搡到炕上,盘膝而坐,连忙一遍又一遍地抛撒香烟,把糖果点心塞到挂鼻涕柱的碎娃们手里。不知怎么一来,我开始改用略显生硬、毕竟地道的乡音说话。改为乡音即使我腼腆,又使我暗暗得意。这才体味出,觉见上海人的一见面即用上海话叽哩哇啦交谈,那么得意洋洋的原委。过去我以为那是很可憎的。我望着炕沿下一些叫不上名字的碎娃,我的后裔,看他们用黑乎乎的眼珠盯视陌生客的傻憨态,恍惚觉得,他们中间的一个就是我。时间猛然间倒流回去,真不知今夕何夕,身在何处。

  此时,我嗅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,一股湿秫秸烧进灶火,浆水面溢出锅,或者洋芋豆腐粉条大杂烩的浓厚气味,它直冲鼻腔,有大年初一早晨的感觉。我知道厨房里正在举火做饭。哦,我有些明白了,我从几千里外跑来,跑到这疏隔几十年的地方,原来就为了寻觅这股混含着秫秸、洋芋、浆水面的味道而来。为了成为这块土地上的一员而来。多少回了,人到这里,心里安详,睡觉踏实,一夜醒来,推开沉重的木窗,常见大雪压弯枝桠。这里自有温暖宽厚的胸怀。困难时期我在省城城饿得受不了,偷偷跑回,嫂子也饿得面色发绿,却不顾几个侄儿女的哭闹,抖空面袋,给我烙了几个大馍。我像大富翁一样,怀揣这几个高梁面馍,满足地回到城里。“文革”时母亲受冲击,命如悬丝,多亏回到这里躲藏,才保住了一条命。这里有种无可言说的安全感,依托感。我相信,一切饱尝孤独,挫折,虚假之苦的灵魂,一切曾被生活欺骗过的人,都会产生一种回归乡土的冲动的。

  然而,归来的踏实感却转瞬即逝。我发现,与亲友们的谈话进行得艰难,好像几十年的沧桑用几句话就说完了,总是我问得多,他们答得简短,或者简直就是“嗯”、“啊”、“对着呢”、“好得很”之类。常出现冷场,大家都憨笑着。饭菜端上来了,“陇南春”斟满了酒杯,似乎一个小高潮又掀起了。大家尽量热情地向我这“北京稀客”敬酒,“满上”,“再满上”,“干了”的吆喝声打破了沉闷。但是,我又发现,每当举杯喝酒时,我是主角,我存在,一旦酒杯落下,酒酣耳热的亲友就无形中把我撇在一边,津津有味地谈论谁家的媳妇打公公,谁谁到兰州办货去了,谁谁谁一怒之下到青海去了。大概估计我也听不懂,连看都不看我,这时我非但不是主角,连配角也不是,甚至不存在了。我荒诞地想,我跑了几千里,莫非专为喝几杯喝而来,好像我的任务就是喝酒。啊,难道独在异乡的“稀客”,才是我的真面目吗?

  侄女改兰早先来过北京,我们就谈得多些。她也是我隐约觉得要找寻的人中的一个。这三十岁刚出头的小媳妇,耳坠、戒指、项链都戴全了,黄金把她黑葡萄似的俊脸映衬得格外动人。别看她打扮上追逐时髦,其实性极憨厚。她最怕城里伶牙俐齿的女售货员,得了恐惧症,每次买衣服由于心怯总买错尺码,只好送人了事。春节上火车上明令禁带烟火,她全然不知,大模大样地扛着花炮竹上车,结果给抓了典型,闹得一车人捧腹大笑。有一次她赶集时钱包被偷,不知回来如何交待,就怯生生地对丈夫世仓试探说:“嗨,今天集上丢钱包的人多得很哪。”世仓翻着眼说:“咱的钱包没丢就对了,说啥哩。”她于是不得不拖着哭腔说:“哎,咱的钱包也丢了。”一时传为笑谈。俗话说,傻人有傻福,“瓜(傻)娃子头上有青天”,尽管她傻乎乎的,命运竟强似众姐妹。她学过织毛衣的技术,前几年政策活了,她大胆买来几台机器,就发起来了,产品销行西北五省。她生性善良,出手大方,乐于资助兄妹,就并不遭人嫉妒。我望着眼前这健壮的少妇,无论如何难以与当年卖到北山当童养媳,又逃回来,被她母亲用柴火抽得满院滚的黑瘦丫头联系起来。#p#分页标题#e#

  不过,她清澈的黑眼睛里似有空落、愁闷的意绪。她征求我的意见,说到市针织厂当个女工怎么样?我说,那你可就没那多钱好挣喽。她说,我不管钱不钱,现在整天圈在家里,急挖挖的,人快成织毛衣的机器了,有啥意思。她说,她攒了钱,要去看大海,要到南方转转。她的血管里有我们家族的遗伟,跟我一样,也是个不安分、喜冒险的家伙。她的想法,未尝不同时反映着一种属于未来的东西吧。

  我还要去找寻此行欲找寻的最后一个人,这个人属于过去,已沉埋地下几十年了,他就是我的父亲。提起他,我就想起了坟院。昔日的坟院,松柏森森,坟冢累累,是个神秘,幽静,肃穆的所在。不管我走到哪里,如何一日日的老去,那一团风景常悬在心中,似斩不断的生命根系的图画。现在哪里还有昔日的踪迹?我三岁那年,戴过学,跪过、哭过、祭奠过的地方又在哪里?只见开旷的场地上,矗立着一排排青砖小楼,据说这一片集中了近年来致富的人家。我们凭借几棵老树,才大略确定了父亲坟茔的方位。那多半只是一种推测。二哥烧起了冥纸,大家皆屏息竦立着,默默无语,各想心事。我想,这是否正是地下与地上,亡灵与生灵默契交谈的时刻?关于这个“人”的故事太长了,难以尽述,只想说,作为一个旧中国的乡土知识分子,他曾经幻想过也努力过改造乡土社会,现在他的坟头虽然平了,但平地上终究起了新的建筑,新的生活,想来他不会怨人的后代儿孙吧,说不定他还会感到真正的欣慰呢。

  晚雾悄悄地升起来了,我们也该回县城了。吉普开到河边时,我很想看到鹭鸶。那是一种长着细细的腿,长长的颈的极可爱的大水鸟,幼时常见它们从冬至春成群地在河滩散步,孩子们即使挨近它们,它们也从容自若,并不惊飞。怎么现在连一只也没有了?天宝倒随口说出了一句让我吃惊的话。他说:以前的好多东西现在都没有了,现在又有了许多以前没有的东西。是啊,万物皆流,无物常住,我这次的还乡,究竟是失望,还是充实,说不清楚,只是隐隐想到,人是一种喜欢飘浮的动物,在人的灵魂中必有一种随时要飞的物质,压力来时,人可以坚实地踏在大地上,压力一去,又会飘飘然,结果招致更大的压力,如此循环,以至生命的终结,而我的还乡,终究起到了一点施压和清醒的作用。一切都被时间卷去了,再也难以找回当年的感觉;但又并非一切都被卷走,当我们承认世界和人生的有限性时,我们才会备感某些情感的珍贵啊!

  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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